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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們每一位歌手、音樂家來說,在音樂商業產業中有許許多多能產生商業利潤的來源。如唱片公司通過與歌手的合作來進行音樂唱片專輯的製作、發行及銷售等一系列的商業化操作是產生音樂娛樂產業利潤最重要的源泉之一。專業的音樂出版公司通過與音樂創作者的合作進行對優秀音樂作品的版權代理和對各種不同版權使用的市場開拓及銷售。通過世界各地的各種不同類型的版權保護協會發放的音樂作品版權使用的許可證使音樂作品能在電臺、電視臺、電影等各種不同的媒介中播放並徵收作品使用版稅金。演出經紀公司組織各種不同類型的音樂會、演唱會,在音樂會上或各種不同類型的音樂零售店內銷售有關音樂作品的樂譜、歌手的紀念物、簽字的相片等一切商品都是這個產業對歌手、音樂家本身的才華及其優秀音樂作品的商業化操作所產生出的利潤源泉。
今天,在我們這個快速多變的商業社會裏,每一位元歌手、音樂家都會認為唱片專輯的製作發行及銷售而產生的商業利潤是巨大的。成功的唱片銷量又聯繫到非常成熟的商業策劃及操作中。在美國,根據美國唱片產業協會的統計,1999年在美國本土的唱片銷售量已經接近400億美金,是全美電影產業票房收入的3倍還要多。因此,在本系列文章中,我們將把瞭解剖析音樂(唱片)產業作為我們開始進入這個神秘複雜領域的第一站。
如果你是還沒有在音樂唱片領域中獲得過無論是從藝術或在商約上認可的一個音樂家或歌手,顯而易見是你不可能從任何唱片公司獲得唱片專輯的商業錄製合同,因為沒有任何公司認為他們可以從你的音樂藝術才華當中獲取商業上的利潤,更沒有人願意投資為你錄製唱片專輯。如果你是一個音樂作品的創作者(Songwriter),你能獲得的最大商業利益應是讓歌手、唱片公司儘量多地使用你的作品去錄製唱片專輯,從而收取所產生的作品版權的使用版稅金及機械複製版權稅金等一系列的版稅金。如果歌手或是他們的經理人認為你的作品不會使他的唱片暢銷,結果也是顯而易見的。
作為一個歌手兼音樂創作者(Artist/Songwriter),下面將有幾種解釋;
一、歌手、音樂家是指那些使用自己或是別人的作品在舞臺或是唱片中進行音樂表演的人。
二、音樂作品的創作者(Songwriter)是指那些可以創作音樂或是歌曲作品的人,無論是自己表演還是別人進行表演。
下面,我們將一步一步來瞭解音樂商業運作的秘密,為你的成功助上一臂之力。
如果你是一位歌手或音樂家,這裏我要指出有三位重要的人物能在這個行業中幫助你成功。
1、你的經理人(Personal Manager);
2、你的律師(Attorney);
3、你的演出經紀人(Tour Agent)。
可想而知,要找到一位好的經理人,律師,演出經紀人或是“三位一體”的“超人”是非常困難的。如果你們之間不能堅定地相互信任,那將意味著一場並不愉快的合作。我認為只有通過雙方合作而產生出的信任是最重要的!有專業知識及信譽的經理人、律師及演出經紀人可以在整個商業操作過程中助你的演藝事業事半功倍。
無論是歌手、音樂創作者還是演奏者或是製作人,在這個行業中都會或多或少地陷進太多不切實際的夢想中。過去在我與許多歌手、音樂創作人的工作交談中,經常遇到的問題是:你下一步應當作些什麼?通常得到的回答是:找個製作公司,錄個小樣,然後找個演出經紀人,我想這可能是全國演藝活動的主要部分。
當我決定動手寫這些文章的時候,我一直在想通過某種管道及國際上規範的行業操作方法,給那些每日面臨挑戰的音樂家、歌手或製作人、音樂創作者。當他們提出“我能在哪里得到幫助?”,“我怎樣才能開始我的演藝事業?”或“我的作品到底值多少錢?”等一系列問題時,下面的這一系列文章可以在某些方面為此提供一些有益的答案,它將詳細地介紹在音樂(唱片)產業中從怎樣挑選經理人到簽定唱片專輯錄製和作品版權代理合約的國際化規範操作方式,最後幫助你走完這條可能成為樂壇巨星的艱辛之路。
 
·經理人與歌手管理

經理人在歌手的整個演藝生涯中應是首當其衝最為重要的一個人。一個優秀的經理人應當具有能夠在很短的時間內拓展歌手演藝範圍的能力。他就象一個公司的首席執行官(CEO)那樣,負責歌手演藝生活中每天不同的方方面面。
所謂的歌手管理就是 進行對歌手演藝事業發展的通盤策劃。經理人就是指與音樂娛樂界有密切聯繫的人,歌手的私人代表。他的只能就是通過各種管道來加強歌手在演藝界各方面的發展。從洽談複雜的唱片製作、演出代理合同到歌曲、歌詞的改動,制定個人形象宣傳計畫都需要徵求經理人的意見。歌手的經理人是一個策劃者、建議者和組織者。他應該是一個面面俱到的朋友、合作者。
當然,從狹義上講,經理人的職能也分為演藝經理人、商務經理人(投資顧問)、演出經紀人、娛樂事業律師等,他們在歌手發展的不同階段、行業範圍中提供不同程度的主導作用。
在行業中,歌手、音樂創作者、製作人、音樂家,這幾者之間存在著許多共同之處,把音樂娛樂產業作為自己事業發展及生活中的一部分是一件非常有意義的事情。
當然,它需要大量仔細的商業策劃。

·誰能成為歌手的經理人
我個人認為地球上任何一個人都可以成為一個人的經理人(管理者),到現在為止,國內對演藝經理人、演出經紀人還沒有一個明確的資格定義。而我想強調的一點是演藝經理人的工作是對每一個人開放的,任何人都可以參與部分或是全部的歌手、音樂家的管理策劃工作。朋友、親屬往往會很容易地成為歌手經理人,這是以為內他們之間很深厚的相互信任的關係,這也是一個歌手最容易選擇的決定。
但是一個階段後,這種經理人往往會變成只說“是”不會說“不是”的合作者,這對歌手演藝生涯的拓展是毫無幫助的。所以,作為一名歌手你應該牢牢記主,在演藝商業方面的拓展對你和經理人來說是一樣的重要。
 
·經理人最主要的職責
1、幫助歌手挑選並組織為其提供的專業人員隊伍。例如,演出經紀人、私人律師、商業投資顧問、會計師等,以及協調他們的工作。
2、幫助歌手決定在其演藝生涯中面臨的重大決策。例如:與哪家唱片公司進行簽約?是否與音樂出版公司簽定音樂作品的出版代理合約?合約時間的長短,各種條款的協商,是否有利潤回報等。
3、協助歌手挑選歌曲類型、唱片專輯的製作、雇傭錄音樂手、形象設計師、攝像師等。
4、代表歌手與唱片公司各部分之間共同制定對歌手唱片專輯的宣傳推廣計畫。努力溝通並確認歌手在唱片公司的優先宣傳對待的地位。
5、協調歌手的巡迴演出工作,與演出經紀人一起商談並制定巡迴演出的檔期、出場費及舞臺製作要求,行程住宿等工作。
6、幫助拓展歌手在演藝生涯各方面的影響,協助策劃並監督歌手在媒體方面宣傳的策劃活動。
7、協助歌手進行與外界的聯繫。例如,與歌迷會進行聯繫;出席社會上各種社交或慈善募捐活動等。
我個人認為歌手經理人的工作基本上就是要與各行各業、各種各樣的人打交道,負責進行協調策劃等。
·什麼是經理人不該做的
當一個經理人承擔的責任越來越多的時候,在某些方面,歌手經理人是不能承擔全部的責任並提供收取費用的。總的來說,歌手的經理人不是一個演出經紀人,歌手經理人的責任在於尋找一個出色的演出經紀人來策劃歌手的各種商業活動、安排演出檔期、出場費用、製作及食宿方面的要求等。
歌手經理人不是唱片專輯的製作人。如果歌手有這方面的要求,經理人與歌手一定要事先有這方面的要求,經理人與歌手一定事先要在雙方的合約上有條款的說明。這裏要明確的是,現在大多數國內歌手的經理人往往具備多種功能於一身。這也是非常現實的情況,也是中國音樂商業發展初期的體現,即分工不明確,不專業化。
歌手經理人應不是歌手的音樂作品的版權的管理者。因為音樂作品版權管理應該是音樂出版商(公司)的事情。如果歌手在這方面需要經理人提供服務,事先也需在合約上具體說明。我個人認為歌手經理人的餓工作基本上就是要與各行各業、各種各樣的人打教導,負責進行策劃與協調等等。
 
·與經理人談合同
想要找到一個經驗豐富並能長期合作的經理人是非常困難的。儘管許多經理人都個性很強,但是與其談判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就象其他的行業談判一樣,談判的結果與你的談判能力及現實的演藝能力相聯繫。
如果你是一個每年可以賺取100萬元收入的歌手,我想你是非常容易獲得你想要得到的任何“東西”。反這二,如果你是一個新人或是新樂隊,你大概不會得到你想得到的太多“東西”。
·經理人收取代理費用的標準
在行規中,經理人通常會在歌手的毛收入中收取10%-25%的經理人代理傭金,通常的情況下為15%。這就意味著通常是在發生行政費用及收益的前提下,歌手要在未扣除先前支付的任何行政費用的情況下預支付經理人傭金。下面的幾種情況供你(歌手、音樂家)保持心理平衡:
1、如果你是一個創作型的歌手或音樂家,你可能會從創作的作品出版、唱片錄製等方面獲得很多的收入。這樣的話,歌手的經理人將會從每一項的毛收入中抽取15%的代理傭金,而不是先扣除前期發生的各種行政費用。你要做好準備的是,有時15%的傭金如果是在商業性巡演中抽取的話,可能會比你想像的要多。毛收入的15%有時會與純收入的50%相同。因為巡演中用於製作方面的費用很多,如:租借設備、雇傭各種舞臺、燈光音響等製作人員等。
2、如果是一個樂隊組合(4個人),經理人應從樂隊的毛利潤中抽取15%的代理傭金。這可能會比樂隊中每一個人的收入(純收入)要多。假設樂隊成員所分得收入是平均的,但是經理人的費用是從總的毛收入中抽取而沒有扣除任何行政費用,當經理人抽取15%的傭金後,剩下的收益還要扣除已經發生的一切行政費、宣傳費以後樂隊成眼再去進行分配,因此會產生這樣的效果。聽起來這可能很可怕,但是這的確是“行規”。我也不能作過多的定義解釋,大家商量著辦。
·與經理人談判的重點
經理人的傭金,這是一給非常重要的問題,你應該儘量限制經理人在抽取代理傭金的比例。但是,在一些新人、新樂隊的合約中,這個費用可能會超過毛收入總額的20%,因為經理人常常會說,他會在正式收取傭金前,投入了大量的前期宣傳推廣工作(現實工作中,也是經理人投入很多的精力物力去推廣新人)。但是經理人的傭金也是會上下浮動的,當歌手的收入達到了一定的限額時,經理人的傭金也會從20%下降到15%或是更低,反之也一樣。
歌手的演藝生涯越是成功,收入越高,經理人傭金的收取比例應是越小。一個大數目的10%比一個小數目的20%要更可觀。
有時經理人願意與歌手一起分享純收入,而不是從毛收入中抽取代理傭金。這樣的話,對剛出道的信任是絕對有利的。如果歌手要是沒有收入,對於經理人也是一樣的。在這種情況下,經理人通常會限制歌手各種非經營性消費(生活費),這種限制一定會在雙方的合約中體現出來。
另一種情況是,歌手與在經理人的合約中明確規定,經理人從毛收入中抽取代理傭金。但是這絕對不能超過歌手純收入的50%。這樣的話,就基本限制了經理人比歌手掙錢多的可能。
如果歌手是超級明星的話,以支付工資的形式來雇傭經理人是非常聰明的手段。儘管這種工資的數額有時也會達到6-7位元數字。在操作中,某些方面歌手、音樂家是可以限制經理人不能抽取傭金的。
如果你是一個音樂創作者,如果經理人在幫助你與唱片公司之間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並使你成為唱片錄音合約,他是可以抽取15%的經理人傭金。但是在音樂作品的創作方面,經理人是不能抽取任何費用的,除非由合約條款明確規定。同樣的情況,每一位元經理人只能雜那些他們能夠發揮作用的方面抽取經理人的代理傭金的費用。
 
·經理人代理費用的免除
歌手在與經理人合作時,有時要減少(或免除)某種形式的收入是有可能的。比如說,你是一個著名的歌曲創作者,想聘請一位經理人來幫你成為一名錄製唱片的歌手,那麼這個經理人就會收取你作為歌手而獲得的總收入的15%,而只得到你進行詞曲創作所得收入的10%(或7.5%,5%甚至0%)。另一種可能是你的經理人直接從你的唱片收入中拿走15%,而獲得你進行詞曲創作所得收入的較小的份額,有時甚至是0%份額。另外一種情況是一個電影明星想找一個經理人來幫助他向音樂界發展,在這樣的情況下,你完全可以扣除(或減少)你的經理人在你已有事業領域所得收入中所占的份額。各種各樣的可能性非常多。
如果你想免除你的經理人在你事業的某個領域所得的傭金,當然你就不要指望你的經理人會從事與這個領域的有關的任何工作。
·經理人代理費用的扣除
歌手在計算經理人所得份額之前,有幾種形式的款項在行規中是要被扣除,而且這部分資金是不能被算在傭金的基礎裏。大多數的經理人也不可能從中抽取傭金的(即使合同上說他們是可以這樣的),但有時這種情況下也會出現。所以最好把這項條款在協議中寫清楚,以免產生誤會。
1、錄製成本:如果唱片公司支付給你唱片製作預算讓你出唱片,歌手將不需要從這筆錢中支付個經理人任何傭金。因為這些錢只是唱片公司通過你的手來進行唱片專輯的製作(包括:選歌、租錄音棚、聘請樂手等),因此它不算是你真正到手的收入。
2、支付給製作人的錢:道理與錄製成本相同,這筆錢不僅包括給製作人製作歌手唱片專輯工作的預付款,還包括給他前期唱片專輯保底發行數量的版稅金。
3、旅行補助:這筆錢是唱片公司對你進行巡迴演出的補貼。是否應從中抽取傭金是一個還雜爭論的問題。一些經理人認為是你從唱片公司那得來的,所以正如其他的收入一樣,他們也應有一份。但大多數情況下,經理人也同意這筆錢是唱片公司對你有可能發生的損失的一種補償,而不能抽取傭金。
4、訴訟費用:如果你發生了製作糾紛或是經營方面的問題而對某人起訴,那麼這筆訴訟費就要從經理人的全部傭金進酸基礎中被扣除。例如,如果一個演出推廣商拒絕給你5萬元的演出費,而你花了1萬元的費用起訴他,那麼你的經理人只能從4萬元中抽取傭金(收回的5萬元減掉1萬元的訴訟費)。行規中,另一種說法是經理人也要負擔相同份額的訴訟費。
5、音響和燈光的製作費用:通常歌手個人專場演出的合同中,由歌手自己提供音響系統和舞臺燈光。而演出推廣商出一定數量的費用“租用”藝術家的音響和燈光設備。習慣上認為,這筆錢只不過是用來報銷歌手的“行政費用”(與支付給他的報酬恰恰相反)。所以這部分使用燈光和音響設備的“利潤”也不能被算入計算經理人的傭金的基礎。但你在合約事先確認這一點。
·與經理人商談合同的年限
與經理人簽定合約的年限一般是3-5年。如果你是歌手,那麼對經理人年限應當掌握得越靈活(短)越好。而作為經理人,他一定想把這個期限控制地越長越好,與歌手在唱片公司的錄製合約相比,歌手與唱片公司的唱片合同期限相同的。這樣會避免經理人代理合同不會放在唱片製作過程中到期解約出現“沒人管了”的情況,這也是唱片公司不願意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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